看到新聞關於「八掌溪畔二十隻無聲帶棄犬」的報導之後,突然又是一陣揪心之痛,除了感嘆人類進化速度之慢,也想起自己那次接近「棄養」的行為。


 


六年多前由於生活型態的改變,在家的時間變長,突然就有了養狗的衝動,那時雅虎網拍還未禁止活體買賣,我在上面看到一隻柯基幼犬,由於實在太可愛了,當晚與賣主見面不到五分鐘就決定買下來,外加一堆必備的寵物用品與食品等,總共花了兩、三萬元才把狗狗帶回家,當然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忙亂,包含定時帶他出外方便、定時餵食、定期打預防針等等,聽起來很簡單,卻代表了一件事:我再也不能賴床了。


 


這樣的改變有點令人沮喪,所以不到兩個禮拜我就猶豫了,我懷念我以前的生活,我懷念每週至少一次可以睡到自然醒的美好人生,只是這隻小狗顯然破壞了這些節奏,於是我有點後悔,開始跟妻商量,看看能不能把他送走,幾天後終於找到一個願意收容他的「飼主」,當然稱「飼主」是有點勉強,因為那個女生原是妻的大學同學,只因工作的地方戶外空間不小,在我們的請託之下,答應幫我們把這隻「棄犬」交給工友與其他犬隻一起「放養」,我本來有點覺得不妥,但是為了找回原來的生活,牙一咬也就同意了。


 


送狗狗出門的那一天是個陰天,我把一堆東西打包上車,如同之前把狗狗接回家一樣,只不過心情比較複雜,有種莫名的情緒在心中慢慢升起,說不上是什麼感覺,就這樣與妻無言的把狗狗送上陽明山,抵達之後狗狗被暫時安置在一個工寮,我們交付了一疊「照顧指南」給接手的人,還努力的交代了一些重點,對方直說沒問題,要我們放心,並邀我們下山一起去吃個飯,臨走前我回頭一望,看到小狗的眼睛,在有點陰暗的工寮中微微發亮,還看得出來頭歪歪的,像個問號一樣,我心頭一顫,不忍心多看,決定掉頭就走,只是剛坐進車裡不到一秒鐘,我就徹底崩潰了,之前升起的莫名情緒至此完全爆發,我流下了這輩子最多的一次眼淚,身體微微颤抖,搞不清楚自己為何要這樣做,腦筋一片空白、狼狽、難堪...


 


當然這個故事後來的發展還不錯,下山途中我跟妻都悔恨不已,於是在用完餐後再度上山把狗狗接回家,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等等,只是這篇文章的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在這個不到一個月的發展過程中,我究竟犯了多少錯。


 


首先是「衝動」。如同許多在夜市入口或寵物店櫥窗看到可愛幼犬就尖叫連連的年輕女生一樣,我也是在那樣的衝動下就決定飼養,差別只在於我不年輕、也沒有尖叫而已,買狗的時候,我顯然並未意識到即將發生的巨大改變,只是單純的想要「擁有」那隻毛茸茸的可愛幼犬,換句話說,只是一種單純的「物慾」,等到「物慾」滿足了,才逐漸在平息的情緒中驚覺現實的繁瑣。


 


再來就是那次「幾乎棄養」的行為,由於生活改變太大,才會產生那次差點令我後悔終生的舉動,至今偶而想到那天進出陽明山的情景時,還是會覺得難過與害怕,難過自己竟然曾經有過如此的意念,害怕萬一當時並未後悔,被硬塞給朋友的小狗,今天會是什麼景況。


 


當然最後就是「購買」這件事了。


 


我跟許多人一樣,跟繁殖場買狗。當然繁殖場有很多種,我很願意相信世界上確實存在著好的繁殖場,那種會讓除役動物安養天年,會讓除役動物有足夠的食物、飲水與陽光,不會任由除役動物自生自滅的繁殖場,難過的是,每當有惡質繁殖場的新聞出現時,我的信心就掉了一大截,只可惜六、七年前的我「民智未開」,由於是第一次養狗,還沒產生領養犬隻的觀念,所以很遺憾的也參與了「購買犬隻」的行為,購買之處則是一個家庭式的小型繁殖場,他們利用頂樓加蓋的空間繁殖幼犬出售,當時我並未意識到「除役」犬隻的可能命運,事後才驚覺,萬一那家小型繁殖場也是用同樣的方式處理被淘汰的種狗,那我不是共犯是什麼?想到這裡不禁讓人冷汗直冒,偏偏目前「動物保護法」的執行狀況仍舊很令人沮喪,因為嚴格管制繁殖場處理「除役」犬隻的努力不但跟「拼經濟」無關,可能還會影響繁殖場的生計;嚴格取締棄犬行為不但無助於「擴大內需」,甚至還會影響飼養者「喜新厭舊」以及繁殖場「推陳出新」的速度。


 


歸根究底,這些行為都跟人心有關,不管是個人還是繁殖場,不管是「影響生活過鉅」還是「失去利用價值」,當我們可以無視其他生命的價值時,我們也不會是什麼優良的物種,更不可能是我們自以為的高等生物,這個世界上只有人類會用「物化」的方法來讓宰治其他生物的行為合理化,也只有人類會為單方獲利的目的而豢養動物,假如我們的心中終究沒有動物權的存在,或者說沒有尊重一切生命的觀念的話,情況恐怕無法改觀,取締繁殖場無法解決,炒作新聞也沒有幫助,我們真正要做的,是培養人類的責任感以及對於自然萬物的尊重,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就曾說過:「我們如果相信,我們對動物沒有道德責任,因此我們毋須依循道德感去對待動物。這是錯誤的想法,它會使我們成為粗鄙、野蠻的人。」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則說:「向來倫理的最大錯誤,是只把人對人的關係當成問題。但事實上,問題乃在人對世界以及對他所接觸的所有生命應採取何種態度。只有當一切有生命的東西---無論動植物或人類,對一個人是神聖的,只有當一個人對於一切需要幫助的生命都能盡力予以幫助,他才是合乎倫理的。」也就是說,假如我們能夠從小就教育小朋友,告訴他們尊重其他生命就是尊重自己,在他們任意踩扁一隻蚱蜢、一隻蟾蜍、一隻毛毛蟲之前,給予適度的提醒或是問他為什麼,也許數十年之後,粗糙而草率對待生命的情況才會真正改善。


 


如今那隻「網拍」來的小狗已經成為我的家人,妻也經常參與動物救援小組的護送行動,五年前我們還接納了另一隻未被善待的「中年」小狗,我們成為勉強及格的愛狗人士,只是偶而仍會破功,像是外出蹓狗,遇到有人問我「網拍狗兒子」花多少錢買來的時候,我都會覺得難堪,就像有人問我親生兒子是花多少錢買來的一樣,六年多來,這種愛屋及烏的情緒不斷擴散,導致每次看到路邊流浪的狗,或是聽到虐狗與棄犬的事件時,心中總是一陣劇痛,總是想要幫點忙,因為他們承擔的正是人類不負責任、物化其他物種的致命下場,所以只要聽到有人想要養狗時,不管認不認識,都會想要認真的告訴他們:「養寵物是一種莫大的責任與負擔,因為你面對的是生命而非商品,一隻可愛幼犬的背後,代表的可能是繁殖場中成群用完即丟的無辜種犬,為了不讓有良心的繁殖場揹黑鍋,在無法調查清楚之前,最好還是領養。」當然至今都還不太成功,因為大多數人都不會想聽一個中年男子囉唆,遇到陌生而且荷爾蒙分泌過剩的年輕人時,說不定還會惹來殺身之禍,所以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以後要多加利用「權勢」,跟我的建築系學生們好好灌輸這些觀念,不管他們心中有多無奈,不管他們的表情有多無辜,我仍然真誠的希望這些遺憾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期待他們在產生購買寵物的衝動之前,能夠暫停一下、稍微想想。


 


就像那句話一樣:「多想三分鐘,你可以不買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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