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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屋頂內側高差不到十公分,院生可輕易越過屋脊,直達右側毫無防護的屋簷


 


 



這是一篇兩年前的舊文,也是本欄在YAHOO部落格裡的最後一篇文章,本來並不打算發表,但因近日建築師考試新制即將完成立法,而之前鮮少被人注意的「教授條款」終於引來質疑聲浪,協助推動法令編修的建改社,除了將責任歸咎於歷史共業外,社長更有斯言:「有駕照不會開車、與有牌照設計不好房子,都是台灣的特產…」,這話講得很有意思,事實上連一些執業多年的開業建築師,都可能會在建築實務上犯錯,遑論建築學校裡這些嚴重缺乏實務經驗的老師如果以駕駛汽車來比喻,有些犯錯是疏失,像是沒注意到停止線;有些犯錯是心急,像是搶黃燈;有些犯錯則是蓄意,像故意蛇行,該社的核心社員裡就有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案例,這位有照駕駛者的駕駛技巧雖不成熟,但因姿態多變風格浪漫,時而華麗時而草根,且因只穿拖鞋駕駛,風格獨特,多年來獲頒無數駕駛獎,然而世人卻很少注意他違反了多少交通規則,而這些違規行為有的甚至已經造成傷害…,所以為了提醒建築人回歸根本義務,僅將此文整理上架,重點只有一個:建築人的真正成長來自於面對真實世界,而不是浪漫的盡情揮灑。



 



 


 


是「邀請」還是「責任」?


 


2011.5.18


 


月初接到一位素昧平生的P君來信,信中委婉卻又沉痛的道出P君妹妹的遭遇,希望我能提供一些專業的意見。


 


P君的妹妹是一位重度智能障礙患者,年約三十幾歲,二年前入住位於宜蘭三星的某私立啟智中心,由於P君家庭屬於低收入戶,所以入住費用大部分可獲得政府補助,然而P君家中尚有一位無法自理生活的84歲阿嬤,在照顧妹妹多年後中風病倒,因此P君在幾年前決定搬回宜蘭,以便就近照顧家人。


 


該中心的設備完善,加上許多志工與社工的熱心協助,所以P君的妹妹在此暫時得到非常妥善的照顧,然而去年五月卻發生一件憾事,在原因不明的情況下,P君的妹妹先是從住宿區的三樓推開鐵門,來到平時就對院生開放的屋頂,隨即從三樓高的屋頂墜落,雖然並未喪命,但是隨之而來的照護與復健工作讓P君忙的團團轉,直到隔年P君才有時間重返現場,企圖了解事發的原因,而根據P君的觀察,他認為這是一個殺人的屋頂,原因在於該建築的屋頂大部分都是錯綜複雜的斜屋頂,卻又開放給院生自由上去,雖然有些地方是平的,但是從平坦之處要踏上不太陡的斜屋頂非常容易,一旦上了斜屋頂之後,倘若繼續前行越過屋脊,接下來就有墜樓的危險,如果是一般正常人,也許還會因恐懼而就此打住,問題是院生皆為智能障礙人士,對於環境的認知本就異於常人,設計此案的建築師在明知使用者屬性的情況下,為何還設計這種如同凶器般的房子?這樣的設計合法嗎?為何他寫信給建築師卻遲遲等不到回應?


 


展信至此,我已經知道設計者是誰了。


 


實際走訪該私立天主教聖嘉民啓智中心時,在P君的導覽下,發現院方已經在電梯面板處加裝密碼鎖,三樓通往戶外的鐵門也加設鎖具,然而P君發現不難推開,出去之後隨即有一條木棧道向左延伸,四周皆為波浪起伏的斜屋頂,高低不一走向各異,部分屋頂甚至還設有階梯看台,顯然設計者當初確實希望讓使用者享受這片變化豐富如山丘般的斜屋頂,甚至嬉戲其間,然而此處高達三層樓,整體檢視之後,對於我這個有點懼高的人而言,確實發現許多讓人毛骨悚然之處,除了之前P君信中提到的極易登上的斜屋頂之外,階梯看台旁的斜屋頂也有類似的陷阱,使用者一旦走上去,極可能因為緩衝距離過大而失去警覺性,最後導致意外。而一道設在面對入口中庭處的欄杆,竟然僅採用單薄的3×3cm鋼管製作,底部則以一般螺絲固定,未曾思考宜蘭當地的特殊氣候,在五年的使用之後,已然銹痕斑斑搖搖欲墜,遑論防範不知情的院生直接靠上?更何況這段欄杆長僅一米多,一端是開放的,院生皆可輕易繞過欄杆,繞過之後屋簷近在咫尺,而這裡正是P君妹妹墜落之處。


 





高度不到50cm的女兒牆,一不小心絆倒將直達樓下的中庭


 


 



2010年P君妹妹墜落之處


 


 



黃聲遠很忙,除了忙著獲得各種獎項之外,也忙著擔任各種委員、出席各種會議、參與各種活動、發表各種演講、主持各種教學,然而建築師的本業畢竟是建築業務,在如此忙碌行程之餘,他的事務所不但沒有停擺,各種作品還持續出爐,令人十分好奇他的事務所究竟如何運作?據我所知,黃聲遠的事務所有著許多甫畢業就懷抱夢想負笈異鄉的年輕人,然而除了無須外人置喙的薪資外(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些年輕人是否被善待?一個能夠善待從業人員的事務所,應該是一個能夠傳承建築設計重要信念的事務所,應該會努力讓任何剛從學校畢業的年輕人了解,那些跟安全、堅固與實用息息相關的基本觀念與態度,正是處理造型與空間議題之前的必修課程,任何從業人員在充分了解這些基本觀念之前,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談論其他議題,縱容這些訓練不足的人員執行一些具備潛在危險的設計行為是不負責任的,害了別人也扼殺了建築人的真正成長,然而這些概念似乎並非黃聲遠事務所的基本戒律,聖嘉民啟智中心的屋頂設計不但挑戰了一些建築技術規則未曾詳細解釋的模糊地帶,有些還甚至直接違規,像是木棧道兩側,設計單位皆以一個半坡造型玻璃屋頂來代替一般的欄杆扶手,然而面對高達三層樓的落差,最低處的玻璃屋頂僅比木棧道高出不到50公分,嚴重低於法規要求的110公分,旁邊還有一支突出的鋼樑,使用者倘若不小心絆倒,很可能會順著玻璃板一路滑下最後墜入中庭,至於木棧道的另一側,設計者顯然是用一個寬十幾公尺高一、二公尺的斜屋頂來當作「扶手欄杆」檢討,然而黃聲遠不會不知道,這個「扶手欄杆」是可以輕易走上去的,用帳面的數字檢討或許「符合」法規,然而建築技術規則只是維護居住品質的最低標準,在面對狀況特殊的使用族群時,為何造型與空間的嬉遊性仍舊可以凌駕基本價值之上?


 


聖嘉民事件的教訓非常殘酷,努力觀察各種行為與使用需求本來就是建築從業人員一輩子的功課,從錯誤中學習也是,在建築師執業的責任範圍中遵守技術規則只是基本的,如果連基本規則都不想理會,只想盡其所能地發揮缺乏安全概念的形式創作,這樣的我們到底會建設出什麼樣的世界?


 


建築當然可以是「一輩子的邀請」,但更是一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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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eishman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